“判决书的9万元本金和利息一分不能少,我就是死了,我女儿也要继续帮我要这个钱。”申请执行人梅某寸步不让。
“别跟我说判决书,要钱一分都没有,法院有本事尽管收拾我。”被执行人康某死磕到底。
这是一起山河法庭直接参与执行案件的和解现场,申请执行人梅某曾是被执行人康某的岳母,如今却因债务问题亲人之间反目成仇。
这是一个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的真实案例,山河人民法庭依靠辖区人熟、地熟,贴进基层群众的优势,从亲情着手,通过康某与其被梅某照顾的女儿微信视频通话,在“山河执行组”的共同努力下,打开了双方的心结,最终亲人之间摒弃前嫌、握手言和、和解结案。
年初以来,双阳法院出台《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的工作方案(试行)》,深度推进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工作,积极探索“法庭+执行”工作新模式,打通执行堵点,破解执行难点,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加强统筹协调 凝聚执行合力
成立工作专班,由领导小组和专班办公室组成,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统筹规划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工作。
合理布置资源。根据审执分离要求,在四个派出法庭设立3个“法庭+执行”工作试点。执行局以“1员额+1执行员”的模式对人民法庭通过设立派驻执行组的方式进行组队,加强对人民法庭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促进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相互协调配合,有力提升审判执行效能。同时,调动全院全员法官参与执行,充分汇聚全院执行力量,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法庭+执行”有效开展。
统筹规划发动。切实贯彻《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的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召开“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专题工作部署推进会,进一步使执行局、人民法庭法官干警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细化举措、形成合力,把执行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兑现群众胜诉利益。
强化氛围营造。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尽快了解接受“法庭+执行”新工作模式,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上发布《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办理执行案件告知书》,明确了人民法庭执行案件范围、申请执行条件、庭长联系方式等,微信公众号上已发布“法庭+执行”相关工作信息11篇,通过实际案例、具体举措,营造人人支持“法庭+执行”浓厚氛围。
实施繁简分流 促进执行高效
坚持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原则,将人民法庭审结、当事人数量不多、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关系简单的案件归类为“简案”,由人民法庭直接办理。将执行依据为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土地仲裁案件、涉及不动产等需要处置财产的案件、标的额大的案件、行为执行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和执行难度大的案件归类为“繁案”,由执行局普执团队(员额法官团队)办理。繁简分流后,执行压力消减,进一步凸显简案快审快执、繁案精审精执优势,切实提高执行效率。
在一起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李某在原告吴某处多次赊购化肥,拖欠化肥款共计2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按判决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就地就近由山河法庭承办,适用简案快执,在法庭法官努力下,在1个小时之内,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当场付清化肥款2万余元,实现了“就地快速解决矛盾纠纷、兑现胜诉权益”。
规范审执流程 优化执行质效
根据“法庭+执行”团队、权限设置,不断完善审执流程,案件审批事项通过执行案件管理平台按执行业务流程办理。在执行期间如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由执行局指挥中心予以配合,推动人、案、事全环节全过程无缝衔接、快速流转、闭环管理,减少流程内耗,提高审执效率,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民的司法服务。
申请执行人付某与某煤矿存在劳动争议,多次讨要工资未果后,付某无奈将某煤矿诉至法院。双阳法院平湖法庭童海峰法官依法判决该煤矿给付付某拖欠工资及赔偿金共7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煤矿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付某无奈向双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双阳法院“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工作要求和强制措施规程,平湖法庭梁艳法官进行执行,在向童海峰法官详细了解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及经济状况后,第一时间冻结并划扣了被执行人名下账户内银行存款七万余元,扣除执行费用后,剩余执行款向付某支付完毕,仅用不到2周时间,快速执结案件,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执行付先生第一时间为双阳法院平湖法庭送来了锦旗,一句“多亏了童法官与梁法官,我的赔偿金终于要回来了。”真切的表达了对法庭法官的感谢,和对法庭执行工作的认可。
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工作推进以来,双阳法院1-3月执行案件收案700件,结案率85.43%,比去年同期提升17.54个百分点,有效缓解了办案压力,及时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10-20 0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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